個人所得稅累計算法是怎麼算的
一、正面回答
1、先算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工資-個人代扣社保、公積金-6項專項扣除-其他免稅收入-5000(起徵額);
2、計算本年累計應繳個稅。應納稅所得額大於0時,根據最新累進稅率表進項計算個稅;
3、計算當月應繳個稅=當月累計應繳個稅-上月累計應繳個稅。
二、分析詳情
個稅改革後,個稅的計算核心詞是累計,特徵是收付實現制。特點是先少繳,後多繳,年終再清繳。
三、個人所得稅是累計計算的嗎
是的,個人所得稅是累計計算的。2019年起實施的新個稅法首次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綜合按年計徵個稅。
累計計稅工資是什麼意思?
累計計稅計稅工資,是指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外允許扣除的工資、薪金標準。現行的計稅工資的人均月扣除最高限額爲3500元,最早爲800元,2006年7月1日改爲1600元/人/月。計稅工資的具體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財政部規定的範圍內確定,並報財政部備案。個別經濟發達地區需提高限額標準的,應在不高於20%的幅度內報財政部審定(2006年7月1日後取消)。
拓展資料:
2019新個稅實施後累計預扣除要怎麼算?
不一樣,新個稅後,全年實行累計計稅,當員工應納稅工資累計達到新的級數時,稅率會變,稅額也就相應改變。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也就是說全年中,當應納稅工資不變,第1個月繳稅是最少的,第12個月繳稅是最多的,當然每月具體的應預扣除額還要根據每月的考勤、工資是否上漲等情況具體覈算。如果HR在計算過程中怕出錯,可以選擇利用工具,我們公司選擇的是薪人薪事人力資源系統,在計算2018年12月及之後月份的報表時,直接選擇"啓用2019最新個稅計算標準"就行了,系統自動計算好,避免出錯。
換公司後個稅怎麼申報換公司後,個稅就在新公司申報。如果新舊公司一起申報也是沒問題的,只需要在年底進行彙算清繳即可。
年後次年自己合起來再彙算申報一次。
原公司自離職之日的次給你月申報個稅後,沒給辦註銷,所以他們重複申報的這一塊,可以要求原公司承擔責任的,可先行向稅務說明原因,通不過的話,原公司多申報的薪水,可以要求原公司補交。
個稅以實際發放工資的月份作爲稅款所屬期,在發放的次月申報期內申報繳納。在員工解除僱傭關係之日的次月申報個人所得稅後,辦理離職人員個稅收入支付信息註銷。
個稅自行申報
自行納稅申報是指以下兩種情形:
(一)納稅人取得應納稅所得後,根據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項目、數額,計算出應納的個人所得稅額,並在稅法規定的申報期限內,如實填寫相應的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報送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納稅人在一箇納稅年度終了後,根據全年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項目、數額、應納稅額、已納稅額、應補退稅額,在稅法規定的申報期限內,如實填寫相應的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報送稅務機關、辦理相應事項。
累計扣稅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累計扣稅是指每個月計算所得稅都是用年初到本月的合計收入,然後減去年初到上月的已納稅的總額。所以需要注意的是,月份越往後,累計收入的總數就會越大,因此稅率的適用就會越高,所以越靠後的月份,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就會越來越高。累計預扣法這種計稅方法會得到一箇奇特的效果,那就是從一年的起點到這一年的末尾,納稅人的收入,可能在不斷的減少。到下一年的一月份,又會變成最低檔。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繳應納稅所得額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基本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
全年累計扣稅是什麼意思?
全年累計扣稅的意思簡單來說是一整年累計的金額扣稅
全年累計扣稅意思如下: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個人所得稅將採用累計扣繳方式,其他三類所得采用分次或按月代扣代繳方式,這與以往的預繳方式明顯不同。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不僅需要勞務收入來源多樣的納稅人辦理年度決算,納稅人的月工資收入也會發生變化。
2.適用於工資薪金所得的累計扣繳方式,需按月累計所得減去相應扣除額計算累計應納稅額,與扣繳率表比較,再減去當年繳納的稅款,確定當期稅額應付。
3.由於每年年初的累計收入較低,適用的預扣稅率較低,預繳稅額較低,稅後收入將高於個別稅法修訂前。但隨着累計收入的增加,適用的預提稅率將逐漸提高。到年末預繳稅額會高於年初,也就是說,一年之內,每月預繳的稅款會逐漸增加,收入會逐漸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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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等綜合所得如何代扣代繳
1.工資收入以外的三類綜合收益,基本沿用以前的舊辦法,個人所得稅按次或按月代扣代繳,即對特許權使用費和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減去一定費用後,予以代扣代繳。預繳稅率爲20%;勞動報酬扣除一定費用後,按20%~40%的超額累進預扣稅率徵收。這三類收入的預扣和預扣均不考慮特殊附加扣除,適用高預扣率。對於以這三類收入爲主的納稅人,很可能需要在年終結算時申請退稅。
2.假設李先生是自由職業者,沒有工資收入,他在一箇納稅年度有5次勞動報酬收入,每次4萬元,那麼李先生每次取得勞動報酬所得,都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4000080%30%-2000=7600元,每年預扣預繳38000元即使不考慮“五險一金”和專項附加扣除,李某年度應納稅額僅爲(200000-60000)10%-2520=11480元,代扣預繳環節多繳稅款26520元。年終結算時需申報退稅。
3.一般來說,年度累計減稅是什麼意思?意思是按全年計稅。個人所得稅也是預扣稅,所以還有年終清算、多退少補的稅務處理方式個人所得稅包括不同的稅目,我們應該分開看。
工資累計扣稅計算方法是什麼
法律分析:當月個稅=(累計收入-累計五險一金-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減除費用)x預扣稅率-速算扣除數-累計已繳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累計稅前工資收入-累計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減除費用,累計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x稅率-速算扣除數,當月應納稅額=累計應納稅額-累計已繳納稅額,累計減除費用=員工當年在職月數x5000先把截止當月所有工資,相當於“年”算個人所得稅,減去截止到上月已累計繳納稅額。就是當月需要“致”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是指某一項收入在代扣代繳完稅後,就已經是稅後收入了,未來無需補稅,比如現在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等;工資薪金、特許權使用費、勞務報酬和稿酬合起來稱爲綜合所得,而綜合所得是需要按年彙算清繳的,因此即使工資薪金平時單位履行扣繳義務後,其依然不是完全意義上的稅後收入,因此用“預扣預繳”更加準確。稅務機關將通過提供扣繳軟件,由單位錄入當月收入、扣除等金額後,自動計算出每一箇納稅人自年初起累計至當期的應納稅款,扣減已納稅款後,計算出每一箇納稅人當期應納的稅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累計計稅前收入額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累計計稅前收入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個人所得稅累計計稅前收入額=累計收入-累計五險一金額,個人所得稅累計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一累計免稅收入一累計專項附加一累計免徵額一累計依法確定的扣除。
收入額是指企業從事生產經營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所取得的各項收人,包括商品(產品)銷售收人,營運收人、勞務服務收人、工程價款收人、財產出租或轉讓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業務收人和營業收入;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爲應納稅所得額。合夥企業的投資者按照合夥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合夥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合夥協議沒有約定分配比例的,按平均的方法計算出應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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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前扣除規定與企業實際會計處理關係
一、稅法優先原則: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不一致的,應當依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計算。(注:《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在實務操作中還一定要注意稅法優先原則在其他方面的體現,如合同中寫明股權轉讓產生的個人所得稅由個人負擔,但是由對方承擔這部分費用,在實際操作中,如果沒有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務部門還是會找個人承擔責任。
二、稅法協調原則:對企業依據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並實際在財務會計處理上已確認的支出,凡沒有超過《企業所得稅法》和有關稅收法規規定的稅前扣除範圍和標準的,應按企業實際會計處理確認的支出,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
三、稅法空白原則: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未明確規定的具體扣除項目,在不違反稅前扣除基本原則的前提下,按國家財務、會計規定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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