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土地面積是多少?
北京市土地面積16410.54平方公里。北京,簡稱“京”,位於東經115.7°—117.4°,北緯39.4°—41.6°,中心位於北緯39°54′20″,東經116°25′29″,總面積16410.54平方千米。位於華北平原北部,毗鄰渤海灣,上靠遼東半島,下臨山東半島。北京與天津相鄰,並與天津一起被河北省環繞。北京地勢西北高、東南低。西部、北部和東北部三面環山,東南部是一片緩緩向渤海傾斜的平原。流經境內的主要河流有:永定河、潮白河、北運河、拒馬河等,多由西北部山地發源,穿過崇山峻嶺,向東南蜿蜒流經平原地區,最後分別匯入渤海。擴展資料截至2017年底,北京市下轄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豐臺區、石景山區、海淀區、順義區、通州區、大興區、房山區、門頭溝區、昌平區、平谷區、密雲區、懷柔區、延慶區16個市轄區。具體介紹以下幾個區:1、東城區,隸屬於北京市,地處北京市中心城區的東部,東、北與朝陽區接壤,南與豐臺區相連,西與西城區毗鄰,東西最大距離5.2千米,南北最大距離13千米,總面積41.84平方千米。2、海淀區,隸屬於北京市,位於北京城區西部和西北部,東與西城區、朝陽區相鄰,南與豐臺區毗連,西與石景山區、門頭溝區交界,北與昌平區接壤。3、門頭溝區是北京市下轄的市轄區,地處北京西部山區,是具有悠久歷史文化和優良革命傳統的老區。早在一萬年以前,新石器時代早期的“東胡林人”就在此繁衍生息。參考資料來源:參考資料來源:
北京土地轉讓程序
一、土地轉讓申請申請人向北京市國土房管局提出土地轉讓申請,並準備以下文件報送市國土房管局:1、土地轉讓申請(原件,由轉讓方和轉受讓方共同提出);2、轉讓方與轉受讓方簽訂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原件);3、《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繳納地價款、契稅等費用的單據;轉讓土地在遠郊區縣的,提交遠郊區縣國土房管部門出具的地價款及契稅全部繳納的證明;4、《國有土地使用證》;5、轉讓方關於項目的工程進度及投資情況的說明及相關證明文件;6、關於轉讓房地產價值的評估報告(土地轉讓合同中的價格明顯偏低或偏高的,需提交此件);7、轉讓方出具的無法院查封的證明以及房地部門出具的未預售、未設定抵押等他項權利的證明文件;8、轉讓方和轉受讓方的法人資格證書或執照(加蓋發證部門審覈專用章);二、初審北京市國土房管局受理申請後,向申請人出具《受理單》,並在1個工作日內將文件轉土地出讓處。土地出讓處對轉讓文件進行初審,具備轉讓條件的,在2個工作日內將文件批轉到土地利用中心;不具備轉讓條件的,告知申請人。申請人應按《受理單》規定的時間辦理相關手續、領取回覆文件或意見。三、填寫表格申請人在市國土房管局受理申請後,除接到退件通知外,在3個工作日後到土地利用中心領取《北京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登記表》,在土地利用中心的指導下進行填寫,並組織安排進行用地現場的勘察。申請人填寫完《北京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登記表》(一式叄份)並加蓋公章後,由土地利用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將文件裝訂成冊並簽署意見後報送土地出讓處審查。四、審查、呈報土地出讓處對土地利用中心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查,並報請局領導審批《北京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登記表》,加蓋印章後移送土地利用中心。審查、呈報的週期爲10個工作日。五、繳款、取件《北京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登記表》批准後,由土地利用中心通知申請人,在轉受讓方繳納轉讓契稅後,申請人領取《北京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登記表》。
北京土地使用費標準是多少
土地使用稅和土地使用費經常會讓很多普通民衆覺得頭暈眼花,關於土地使用費可以這樣給大家解釋一下,政府使用我們的土地發給我們的補償款也是屬於當中的一種。此外就是包括一些中外投資者要佔用土地的,比如在北京,北京土地使用費標準也根本都不可能是一樣的,因爲認土地使用費也得根據土地的用途,由北京各行政區自己決定的。一、北京土地使用費標準是多少?有關土地使用費的具體標準,在北京也沒有統一的規定。應根據場地的用途、地理環境條件、徵地拆遷安置費用和企業對基礎設施的要求等因素,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原則上沿海地區高於內地,大中城市高於中小城市,城市中心、繁華地段高於其他地段和郊區,在原有工業區設廠高於新開闢的工業區,利用原有企業改造高於新建工廠等。土地使用費的計算包括徵用土地的補償費用、原有建築物的拆遷費、人員安置費用以及公共設施費用。系計劃經濟下引進外資的過渡性嘗試手段,現因爲土地出讓制度的實行,土地使用費制度已基本廢止適用。二、目前土地使用費主要包括農用土地徵用費和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費兩種:1、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費。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城市建設配套費、拆遷補償與臨時安置補助費等。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指建設項目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權,依照規定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城市土地的出讓和轉讓可採用協議、招標、公開拍賣等方式。1)協議方式適用於市政工程、公益事業用地及機關部隊和需要重點扶持、優先發展的產業用地;2)招標方式適用於一般工程建設用地;3)公開拍賣適用於盈利高的行業用地。⑵城市建設配套費是指因進行城市公共設施的建設而分攤的費用。⑶拆遷補償與臨時安置補助費。此項費用由拆遷補償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或搬遷補助費)兩部分構成。2、農用土地徵用費。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土地投資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地上建築物補償費、耕地佔用稅、徵地和土地管理費以及土地開發費等組成,並按被徵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⑴土地補償費。徵用耕地的補償標準,爲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⑵青苗補償費和徵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樹木等附着物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⑶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徵用耕地、菜地的,每個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爲該地每畝平均年產值的4~6倍,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其年產值的15倍。⑷繳納的耕地佔用稅或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登記費及徵地管理費等。在1%~4%幅度內提取。⑸徵地動遷費。包括徵用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屬構築物、城市公共設施等拆除、遷建補償費,搬遷運輸費,企業單位因搬遷造成的減產、停工損失補貼費,拆遷管理費等。⑹徵用城市郊區的草地,用地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草地開發建設基金。因爲大家要知道土地使用費是包含兩種的,如果您在這裏的土地使用費是針對的北京市政府徵收土地所付出的代價,那不確認位置更是根本沒辦法準確分析,所以北京的土地使用費只能籠統的回答越繁華越多。
北京一畝地土地出讓金是多少
5.3萬左右。
土地出讓金(landtransactionfees)作爲政府性基金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或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按規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1]2018年上半年,地方政府獲得的土地出讓金26941億元,同比增長43%。
北京是土地出讓金標準是怎樣的
下面是北京是土地出讓金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90]第55號)、《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暫行條例〉辦法》(市政府令[1993]第6號)、《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本市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基準地價的通知》(京政發[2002]32號)、市計委《關於印發北京市徵收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暫行辦法》(京計投資字[2002]1792號)的文件精神,結合通州區的實際情況,就進一步規範、管理全區土地出讓金、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不含城市基礎設施四源建設費)的徵收標準制訂如下辦法:一、土地出讓金(一)徵收範圍依據《北京市實施國土資源部〈劃撥用地目錄〉細則的通知》(京政辦發[2002]54號)規定,在本轄區範圍內除以下四類用地採用劃撥方式外,其餘用地均按有償方式供應,依法收取土地出讓金。1、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2、城市基礎設施、公用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3、政府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用地。(二)徵收標準1、對人口稠密的舊城區域內(四至:東至濱河路,西至北苑環島京津公路,南至玉帶河大街,北至通惠河)進行規模開發的舊城改造項目免繳土地出讓金。舊城其它地區(東至濱河路,西至北苑環島京津公路,南至果園環島運河大街,北至北苑環島102國道)土地出讓金按照每建築平方米30元徵收。2、城區規劃範圍內利用舊村址拆遷改造、進行商品房開發的項目,按照每平方米50元徵收,新佔平地按評估標準徵收。3、利用企事業單位開發建設的商品房項目,每平方米土地出讓金80元。4、在本轄區範圍內利用集體土地進行商品住宅、旅遊、娛樂、寫字樓等經營性開發的項目,土地出讓金按照評估標準徵收。5、工業、商業及綜合類用地按照評估標準徵收土地出讓金。6、對於農業投資開發項目用地,凡需要改變土地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性質的,按照評估標準徵收土地出讓金;不改變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性質的,免交土地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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