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內容:股票投資的成本是由機會成本與直接成本兩部分構成的。下面由法律快車小編爲您介紹相關知識,感謝您的關注。
1、機會成本
當投資者打算進行投資時面臨着多種選擇,如選擇了股票投資,就必然放棄其他的投資,即放棄了從另外的投資中獲取收益的機會,這種因選擇股票投資而只好放棄別的投資獲利機會,就是股票投資的機會成本。
2、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股票投資者花費在股票投資方面的資金支出,它由股票的價格、交易費用、稅金和爲了進行有效的投資,取得市場信息所花費的開支四部分構成。
A、股票價款。股票價款=委託買入成交單位成交股數。
B、交易費用。交易費用指投資者在股票交易中需交納的費用,它包括委託買賣佣金、委託手續費、記名證券過戶費、實物交割手續費。目前國內買賣上海股票收費標準如下:
委託買賣佣金。股票買賣成交後,投資者(委託人)要按實際成交額向證券商支付委託買賣佣金。
委託買賣手續費。投資者如買賣股票沒有成交,應向證券商交納委託手續費每筆1元。
記名證券過戶費。凡記名證券成交後都要辦理過戶手續。
實物交割手續費。因爲上海證券交易所在證券交易活動中推行無實物交割制度,但目前還有部分投資者買入證券後要提領實物,這樣證券交易所必須爲投資者繁複地提領證券,增加了許多工作量。爲此,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要提領實物的投資者要交納相當於委託買賣佣金50%的費用,相反,如不提取實物,證交所則代投資者免費保管。
C、稅金。根據我國現行稅務規定:在股票交易中對買賣當事人雙方各按股票市值付印花稅;對股份公司股東領取的股息紅利超過一年期儲蓄存款利息部分收取個人收入調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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