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不建議提取公積金第1篇
住房公積金具有強制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分爲單位繳存與個人繳存兩部分,其中單位繳存加重財政負擔,增加企業和單位的成本,而個人繳存部分則通過減免個人所得稅(減少了稅收)強制性的來爲職工提高購房支付能力。既然爲職工的利益做出了這種讓利行爲,也相應的要求職工暫時讓渡住房公積金的自由使用權。因此《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對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做出了明確規定,超出這些規定的都屬於違規支取行爲。因此住房公積金在未被提取前,職工並不能實際佔有,而由所在單位繳存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設立的專戶內統一管理,住房公積金應當專項用於住房方面的支出,不能挪作他用,只有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才允許提取。
爲什麼不建議提取公積金第2篇
可以取出來,可以用來買房,用來租房,用來貸款都是可以的;一、住房公積金,是指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二、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併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範性和強制性。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積累性和專用性。
爲什麼不建議提取公積金第3篇
如果把公積金提取出來,日後你想要買房子,在你申請貸款的時候就會遇到麻煩。因爲公積金有相關規定,兩年之內是無法再次提取的,而且提取成功之後會影響到貸款的額度。其次如果提取了住房公積金,以後想要做房貸,需要連續繳納一定時間。再者如果賬戶裏面沒有錢了,銀行是不允許放貸的,如果賬戶資金比較少,你的額度也會很少。
住房公積金,是指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不建議提取公積金的原因如下:
1、如果把公積金提取出來,日後你想要買房子,在你申請貸款的時候就會遇到麻煩。因爲公積金有相關規定,兩年之內是無法再次提取的(也就是說如果2年之內發生什麼變數,非常有必要提取公積金的話,那也是沒有辦法的),而且提取成功之後會影響到貸款的額度。因爲你把公積金賬戶裏面的餘額提取了一部分,資金就會減少,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額度也會根據你的賬戶餘額來決定,額度也會隨之降低。如果你有買房的打算,建議不要隨意提取公積金。
2、如果提取了住房公積金,以後想要做房貸,需要連續繳納一定時間。比如有的城市規定要繳納一年之後纔可以貸款買房。3年的繳納時間和5年繳納的時間,貸款的利率是不同的。所以我們不要輕易提取,要不然會影響到貸款的利率問題。
3、在使用公積金進行住房貸款的時候,銀行放貸的額度是根據公積金繳納人賬戶裏的餘額來制定的,如果賬戶裏面沒有錢了,銀行是不允許放貸的,如果賬戶資金比較少,你的額度也會很少。
當然,公積金取出來亦或是不取出來,主要還是看自身的情況。不過建議大家,假若資金不緊張,公積金儘量不要取出來,因爲公積金存放會增加之後買房貸款的額度,並且用公積金貸款買房的利率比商業貸款的利率要低一些。
爲什麼不建議提取公積金第4篇
公積金提取了,會影響以後公積金貸款的額度。1.只是提取過公積金,而沒有使用公積金貸款,那麼名下無房買房使用公積金貸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貸的標準辦理。2.如果配偶之前已經用過公積金貸款,雖說自己提取公積金不佔用公積金貸款的名額,但是由於整個家庭之前使用過一次公積金貸款,同時這也是購買的二套房,屬於二套房貸,首付最少6成。根據上述兩種情況,可以看出公積金貸款認定的標準和提取公積金貸款是無關的,也就是如果要想按照首套公積金貸款買房,必須是(家庭)名下無房無公積金貸款記錄。但是,雖然提取公積金不影響公積金貸款的次數,但是對於公積金貸款也是同樣有影響的;最直接的就是影響了公積金貸款的額度。以商品房爲例,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最高可以貸款到60萬不超過房屋總價的70%,90平以內的不超過80%;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爲60萬元扣減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後的差額。且不超過房屋總價的40%。
爲什麼不建議提取公積金第5篇
有單位會計帶着你的購房合同,就可以提出部分住房公積金,這是政策規定,個人不可以自己提出公積金的。
爲什麼不建議提取公積金第6篇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並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職工,可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或已正式辦理了離退休手續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以上部分的;(七)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九)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十)連續失業兩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地區最低工資收入,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十一)職工在職去世,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領取的;(十二)職工爲農業戶口或非本市戶口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爲什麼不建議提取公積金第7篇
住房公積金是可以取走。準備資料:首先要準備原單位退休證明,個人身份證、戶口本。詳細原因:1.本人攜帶單位退休證明,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到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所在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2.工作人員會對你提交的材料進行審覈,確認無誤,會叫去繳納公積金的銀行創口辦理公積金儲蓄卡(公積金中心有銀行窗口);3.材料審覈一般是五個工作日,審覈通過可以直接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總結:住房公積金可以取出來,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處問現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那些手續,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積金得交夠1年以上。
爲什麼不建議提取公積金第8篇
住房公積金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應當專款專用。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2)離休、退休的;(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4)出境定居的;(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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